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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卫保安公司服务质量标准及服务监督电话

首卫保安公司服务质量标准及服务监督电话

  • 分类:培训大纲
  • 作者:北京首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6-17 10:06
  • 访问量:

【概要描述】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、规定,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,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,采取巡逻、门卫、守护、技术防范等形式,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相关服务。公司特制订服务标准及服务监督电话如下:服务热线:400-685-8512

首卫保安公司服务质量标准及服务监督电话

【概要描述】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、规定,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,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,采取巡逻、门卫、守护、技术防范等形式,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相关服务。公司特制订服务标准及服务监督电话如下:服务热线:400-685-8512

  • 分类:培训大纲
  • 作者:北京首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6-17 10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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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、规定,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,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,采取巡逻、门卫、守护、技术防范等形式,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相关服务。公司特制订服务标准及服务监督电话如下:服务热线:400-685-8512

1   保安服务
1 .1巡逻服务
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、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、警戒的服务业务。
1 .2门卫服务
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、验证、检查的服务业务。
1 .3守护服务
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。
1 .4技术防范服务
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,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,设计、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,提供接警、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防服务业务。

2保安人员基本条件
2 .1政治素质条件
2 .1.1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社会主义、爱科学。
2 .1.2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2 .1.3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。文明值勤,礼貌待人。遵纪守法、团结协作。
2 .2业务技能条件
2 .2.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、规定。
2 .2.2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2 .2.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、发现、处置问题能力。
2 .2.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、通讯器材、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。
2 .2.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。
2 .3身体条件
男性身高1.70m以上,女性身高1.60m以上,双眼裸视0.8以上,无色盲,身体健康,无纹身。
2 .4文化条件
具备初中以上学历,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。

3 服务标准
3 .1着装
3 .1.1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,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。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。
3 .1.2着保安制服时,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。
3 .1.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,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。
3 .1.4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外,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。
3 .1.5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,不准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、歪戴帽子、穿拖鞋或赤足。
3 .1.6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。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、赠送或借给他人。
3 .1.7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,只准配戴领导机关统一颁发的勋章、奖章和证章,不准配戴或其徽章和饰物。
3.2仪容仪表
3 .2.1值勤时要仪表端庄,精神饱满。
3 .2.2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发、大鬓角和胡须,女性保安发辫不得过肩。
3 .2.3不得染发、染指甲,不得化浓妆、戴首饰。
3 .3礼节
3 .3.1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:
3 .3.1.1着装遇领导时。
3 .3.1.2站岗、值勤、交接班时。
3 .3.1.3纠正违章时。
3 .3.1.4受到领导接见、慰问时;领导视察、检查工作时。
3 .3.1.5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。
3 .3.1.6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。
3 .3.1.7接受颁奖时。
3 .3.2在参加集会、大型活动奏国歌、升国旗时,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。
3 .3.3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敬礼。
3 .4举止
3 .4.1精神饱满,姿态端正,动作规范,举止文明。
3 .4.2着装外出工作、值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,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兜。不准搭肩、挽臂、边走边吸烟、吃东西。嘻笑打闹。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3 .4.3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,严禁酗酒。
3 .4.4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,遵守《首都市民文明公约》。
3 .4.5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。
3 .5语言
3 .5.1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、文明规范,接触群众时,说话要和气,使用“你好、请、您、对不起、谢谢、再见”等礼貌语言。要注意称谓的使用。在与少数民族、宗教人士、外籍人士交谈时,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。
3 .5.2值勤时应讲普通话。
3 .6岗位纪律
3 .6.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,不准超越职责权限。
3 .6.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。
3 .6.3不准刁难群众。
3 .6.4不准脱岗、空岗、睡岗,不准迟到、早退。
3 .6.5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客户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,不准随意打听、记录、传播。
3 .6.6未经允许不准运用客户物品和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。
3 .6.7要爱护公物。
3 .6.8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。不准迟到、漏报、隐瞒不服。
3 .6.9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3 .7卫生
3 .7.1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值勤区域整齐清洁。
3 .7.2内务卫生
3 .7.2.1床单、被褥整齐干净,床下无杂物。
3 .7.2.2地面无烟头、无痰迹、无纸屑。
3 .7.2.3门窗洁净,玻璃明亮。
3 .7.2.4生活用品摆放整齐,统一规范。
3 .7.2.5不准饲养宠物,不准私自张贴、悬挂图片、画报。

4 质量标准
依照保安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,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和秩序,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损害,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人员责任造成客户经济损失,满足客户单位安全需求。
4 .1巡逻服务
4 .1.1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、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、警戒、保卫客户安全。
4 .1.1.1通过巡逻,震慑不法分子,使其打消对客户不法侵害的企图。
4 .1.1.2通过巡逻,发现可疑人员,对其进行询问,对有作案嫌疑的,送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4 .1.1.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,应采取相应措施,予以制止,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。
4 .1.2检查、发现、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。防止火灾、爆炸等事故或抢劫、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。
4 .1.3在巡逻过程中,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,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。
4 .2门卫服务
4 .2.1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、验证、检查,保卫客户安全。
4 .2.1.1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,办理登记手续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4 .2.1.2根据客户的要求,对出入的人员、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,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。
4 .2.1.3指挥、疏导出入车辆,清理无关人员,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4 .2.1.4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,截获赃物,做好治安防范工作。
4 .2.2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工作。
4 .3守护服务
4 .3.1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,保卫客户安全。
4 .3.2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。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。
4 .3.3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抢、防爆炸等工作。
4 .4技术防范服务
4 .4 .1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,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,设计、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,提供接警、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防服务业务,保卫客户安全。
4 .4 .1.1防止客户单位遭受不法侵害。
4 .4 .1.2接到入网客户的报警信息,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。
4 .4 .1.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,应采取措施制止,对不法行为人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4 .4 .1.4对于误报警应迅速给予排除。
4 .4 .2对联网报警客户的技防设备,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,防止设备出现故障。
4 .4 .3技防设备的安装,应严格遵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。
4 .4 .4对于客户提出的设备报修、移机应迅速给予处理。

5 保安设备设施
保安设备设施应满足提供服务的要求,对设备设施进行适当维护,确保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。

6 保安服务质量的检查与改进
6 .1检查的内容与方式
6 .1.1检查内容
根据DB11/T130-2001《保安服务操作规程》和本标准的要求,对保安服务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、检查。
6 .1.2检查方式
6 .1.2.1监督核查
1)独立驻勤保安队自查。
2)大、中队对独立驻勤保安队的检查。
3)分公司对大、中队的检查和对独立驻勤保安队的抽查,受理客户投诉。
4)总公司对所属分公司进行检查,对独立驻勤保安队抽查。
5)总公司保安纠察队对所属的保安队伍进行纠察和检查。
6)分公司保安纠察队对所属保安队进行日常纠察和检查。
7)保安人员对保安服务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6 .1.2.2客户评价
1)分公司定期向客户单位征求意见。
2)发放征求意见表。
3)公布保安服务质量监督电话。
4)驻勤保安队经常向客户单位汇报工作,征求意见。
5)做好投诉接待工作。
6 .1.3检查记录
以上检查方式,均应有详细的记录。
6 .2服务质量的改进与提高
6 .2.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客户、群众的意见、建议及投诉,认真进行汇总、分析和研究,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。
6 .2.2对改进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改进的效果,进行复查和评价,使服务质量得到改进和提高,将改进的方案、措施及效果主动向客户、群众反馈

7 服务监督投诉电话

7 .1服务热线:400-685-8512

7 .2监督投诉电话:010-6886 5716(上班时间 8:30-5.30)    

7 .3企业邮箱:shouwei688@163.com

7 .4首卫官网:www.bjshouwei.cn

以上公司服务标准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—保安服务质量标准依据进行修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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